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 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 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