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