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 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 行,怠弃三正,天 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 行天之罚。 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 于右,女不共命。 御非其马之 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 于祖;不用命,僇于 社,予则帑僇女 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