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 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