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