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