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