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 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