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 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 宣公见所 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 生子寿、子 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 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 共谗恶太 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 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 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 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 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 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 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 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 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 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 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