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 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 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 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