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