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 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