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言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