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