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