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