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