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