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 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