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 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 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 杼许之, 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 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 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