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 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