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