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