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