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