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