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