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