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