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