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