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