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