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 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 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