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