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