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