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