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