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 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 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 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 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 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 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 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