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