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