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 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 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 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 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