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