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 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 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越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