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