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