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