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