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